質權和留置權有訴訟時效嗎(質權與留置權的區(qū)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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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置權是債權人占有屬于他人的動產(chǎn),具備一定要件時,于債權未受清償前,得留置該動產(chǎn)的法定擔保物權。
2、質權是擔保的一種方式,指債權人與債務人或債務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協(xié)商訂立書面合同的方式,移轉債務人或者債務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動產(chǎn)或權利的占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chǎn)價款優(yōu)先受償。
3、質權與留置權的區(qū)別是:1.成立的條件不同。
4、依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權是依法律直接規(guī)定。
5、2.占有的條件不同。
6、兩者雖然都是以擔保物的占有及移轉為要件,但質權在設定時才移轉占有,擔保物與債權事先沒有占有的關系;而留置權的債權事先就與擔保物有法律上的牽連。
7、即債權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權成立的前提條件。
8、3.法律關系的客體不同。
9、質權的標的包括動產(chǎn)還有財產(chǎn)權利;而留置權的標的僅為動產(chǎn)。
10、4.權利的實現(xiàn)不同。
11、質權在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時,就可以當然行使質權;而留置權則在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時,還必須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才可實現(xiàn)留置權。
12、5.消滅不同。
13、質權不因債務人另行提供擔保而消滅;而留置權則在債務人另行提供擔保時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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