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就保障性住房公開征求意見
發(fā)布日期:2024-05-09 08:31:39
導讀 哈嘍,阿瀾今天發(fā)現(xiàn)不少朋友對于鄭州就保障性住房公開征求意見,這個還不是很了解,那么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鄭州市房管局發(fā)布關于...
哈嘍,阿瀾今天發(fā)現(xiàn)不少朋友對于鄭州就保障性住房公開征求意見,這個還不是很了解,那么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鄭州市房管局發(fā)布關于《鄭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應同時具備的條件包括:(一)申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申請人家庭(未婚為申請人本人,已婚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申請租住項目所在轄區(qū)內無自有住房;(三)市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依據辦法,保障性租賃住房(含人才公寓)租賃合同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承租人應在租賃合同期滿前向產權單位(運營機構)提出續(xù)租申請。租金方面,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應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確定,租金價格按照房屋建筑面積計算。保障性租賃住房和人才公寓為同一項目的租金不低于人才公寓標準。產權單位(運營機構)不得私自出租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得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挑客拒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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