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鴻收到深交所監(jiān)管函,投資者索賠麻煩待解
小瀾今天發(fā)現不少朋友對于ST高鴻收到深交所監(jiān)管函,投資者索賠麻煩待解,這個還不是很了解,那么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吳墨 編|深海<\/strong>
5月15日,ST高鴻發(fā)布深交所關于對公司的監(jiān)管函(公司部監(jiān)管函〔2024〕第95號)。
2023年7月12日和7月13日,ST高鴻披露《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對外投資暨關聯交易的公告》《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對外投資暨關聯交易的公告(更正后)》,擬變更車聯網系列產品研發(fā)及產業(yè)化項目募集資金2億元用于增資控股國唐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唐汽車”),稱“國唐汽車有限公司是一家新能源客車生產企業(yè)……是一家集車輛設計研發(fā)、生產銷售一體化的大型車輛生產企業(yè);覆蓋新能源公交車、專用車、無人駕駛客車、無人駕駛集運車、無人駕駛礦卡等?!?/p>
2023年9月20日,ST高鴻披露《更正公告》及《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對外投資暨關聯交易的公告(補充更正后)》稱,ST高鴻2023年7月13日披露的《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對外投資暨關聯交易的公告(更正后)》關于交易標的情況介紹中的業(yè)務情況描述不準確,并將國唐汽車的業(yè)務情況更正為“國唐汽車自身無新能源整車生產資質,但是有客車、專用車生產資質以及旅游觀光車輛生產資質,具有專門的產品設計研發(fā)中心、健全的檢測實驗設備,具備車輛設計、檢測等能力。國唐汽車對外銷售的新能源客車為通過外購新能源客車底盤的方式裝配而成。目前國唐汽車對外銷售的新能源客車底盤均為外購,由具有新能源整車生產資質的生產商提供?!?/p>
綜上,ST高鴻在前期多次相關公告中均未提及國唐汽車自身無新能源整車生產資質,國唐汽車對外銷售的新能源客車為通過外購新能源客車底盤的方式裝配而成,且未進行相關風險提示,遲至2023年9月20日披露相關公告時方才補充更正,可能對投資者產生誤導。
ST高鴻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2.1.1條的規(guī)定。
深交所希望ST高鴻及全體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認真吸取教訓,并提醒ST高鴻及全體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及相關規(guī)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事件發(fā)生。
值得關注的是,4月30日,ST高鴻發(fā)布2023年年度報告。
年報顯示,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為公司2023年度內部控制報告出具了無法表示審計意見。
公司2019年度至2023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持續(xù)為負。ST高鴻存在重大訴訟,截止報告日總涉案金額8.92億元,重大訴訟結果具有重大不確定性。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認為這些事項或情況,表明存在可能導致對ST高鴻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重大不確定性。
對此,已代理眾多股票索賠、獲賠的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4年4月29日收盤時還持有ST高鴻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參與證券虛假陳述案索賠挽回損失。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高鴻共對外投資了25家企業(yè),參與招投標項目23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10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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